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,从公示之日算起,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,请来人、来信、来电向海宁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(地址:海宁市海洲街道海州西路226号行政中心,联系电话:0573-87287683,0573-87230982)反映,反映时提倡使用真实姓名,以便调查核实。
海宁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
2013年8月12日